新型低碳农业养猪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规定,本项目应当进行报批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为:《新型低碳农业养猪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附件1),《新型低碳农业养猪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附件2)。
附件1: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Zfpv0xQF1cFkaO9nnjLPg?pwd=9a4q 提取码: 9a4q
附件2: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4fv5PaFwvxX9Ka3oC3Xpw?pwd=se9g 提取码: se9g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榆阳区小壕兔乡包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通讯地址:榆阳区小壕兔乡包兔村
联系人:高奋天
联系电话:13772353744
电子邮箱:1299640243@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榆林中榆志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巨丰智慧城东门南7号商铺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箱:155149460@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榆阳区小壕兔乡包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