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高223等3口探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本次验收的探井井号 | 地理位置 |
|---|---|---|---|
| 1 | 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高348等6口油探评井项目 (高223、高349探井) |
高223、高349 | 高223: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周河镇卧虎塔行政村 高349: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周河镇东坪村 |
| 2 | 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杨267等5口油探评井项目 (杨305探井) |
杨305 | 杨305: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杨米涧镇大路沟村 |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公示内容:
(1)《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高348等6口油探评井项目(高223、高349探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组意见(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浏览:https://pan.baidu.com/s/1Xj_Hwjw8dPDg39oMyN10Iw 提取码: rt7d )
(2)《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杨267等5口油探评井项目(杨305探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组意见(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浏览:https://pan.baidu.com/s/1LhN7yd98Sqbuh7uKKM6GGA 提取码: sdc7 )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5日
联系人:李主任 1529425766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