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在榆林网
作者: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肉制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我区食品市场秩序和公众身体健康,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定点屠宰资质,擅自从事私屠滥宰、开设地下黑作坊加工肉制品。

2.生产、销售、收购、加工、贮存病死、毒死、死因不明,以及经营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在肉制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肉类冒充合格肉类,或掺入其他劣质肉类、非食用物质。

4.使用瘦肉精、甲醛、吊白块、工业染料、亚硝酸盐、双氧水、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或违禁物质浸泡、加工、增重、漂白肉制品。

5.伪造、变造、买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1.网络餐饮、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微商等无证无照、证照造假、证照过期、一证多用、地址不符、幽灵外卖。

2.网络销售假劣肉制品、过期食品、非法添加食品,虚假宣传、虚假认证、篡改信息。

3.第三方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抽查监测、下架处置,放任违法经营。

4.网络冷链物流、仓储环节隐匿销售假劣肉品、来源不明食品。

5.其他网络食品经营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二、征集须知

1.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提供线索,尽可能详细说明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经营地址、活动时间、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照片、视频、票据等)。

2.举报人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虚构事实,严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扰乱公安机关正常执法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一)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0912-8491110

2.来信举报:邮寄至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公安经开分局主楼南侧刑事侦查大队103室,邮编:719302

3.来访举报:前往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公安经开分局主楼南侧刑事侦查大队103室及各派出所

4.邮件举报:18992255110@163.com

(二)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15、0912-8499427

2.来信举报:邮寄至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能源路市场监管局二楼食品科,邮编:719302

3.来访举报:前往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能源路市场监管局二楼食品科

4.邮件举报:jksjspk@163.com

特此通告。

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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