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肉制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我区食品市场秩序和公众身体健康,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定点屠宰资质,擅自从事私屠滥宰、开设地下黑作坊加工肉制品。
2.生产、销售、收购、加工、贮存病死、毒死、死因不明,以及经营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在肉制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肉类冒充合格肉类,或掺入其他劣质肉类、非食用物质。
4.使用瘦肉精、甲醛、吊白块、工业染料、亚硝酸盐、双氧水、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或违禁物质浸泡、加工、增重、漂白肉制品。
5.伪造、变造、买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1.网络餐饮、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微商等无证无照、证照造假、证照过期、一证多用、地址不符、幽灵外卖。
2.网络销售假劣肉制品、过期食品、非法添加食品,虚假宣传、虚假认证、篡改信息。
3.第三方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抽查监测、下架处置,放任违法经营。
4.网络冷链物流、仓储环节隐匿销售假劣肉品、来源不明食品。
5.其他网络食品经营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二、征集须知
1.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提供线索,尽可能详细说明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经营地址、活动时间、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照片、视频、票据等)。
2.举报人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虚构事实,严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扰乱公安机关正常执法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一)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0912-8491110
2.来信举报:邮寄至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公安经开分局主楼南侧刑事侦查大队103室,邮编:719302
3.来访举报:前往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公安经开分局主楼南侧刑事侦查大队103室及各派出所
4.邮件举报:18992255110@163.com
(二)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15、0912-8499427
2.来信举报:邮寄至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能源路市场监管局二楼食品科,邮编:719302
3.来访举报:前往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能源路市场监管局二楼食品科
4.邮件举报:jksjspk@163.com
特此通告。
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