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牛地气田大12井区调整开发项目(二期)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2026-05-06 08:30 来源:在榆林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委托陕西航清环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大牛地气田大12井区调整开发项目(二期)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牛地气田大12井区调整开发项目(二期)第一批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神木市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26口产能井(直井3口、水平井23口),其中3口气井布置在2座老井场,23口气井布置在新建的14座标准化井场内,气井就近接入8座集气站。同时根据建设单位年度产建计划,新建采气管线10条共计27.11784km,新建注醇管线7条共计20.19408km。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9937679202

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华北油气分公司大牛地气田首站基地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陕西航清环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703850382

邮箱:1458988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见本文附件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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