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扎实推进煤矿及洗煤厂环境保护工作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神木市每两月对洗煤厂开展ABCD四级动态评价,构建“行业监管+专业执法+属地巡查”格局,联合生态环境分局、属地镇街实施“排查—销号”闭环管理,推动环保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治理,矿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大环保”工作理念,聚焦煤矿及洗煤厂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注重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动态精准的环保监管体系,推动矿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树立“大环保”理念,压实“三必管”责任。 注重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探索构建“行业监管+专业执法+属地巡查”三位一体的环保监管格局。将环保工作与行业监管同部署、同落实,在煤矿及洗煤厂日常监管中,同步关注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及生态修复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推动行业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协助做好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监督性监测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主动加强业务沟通与技术协作。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支持属地镇街做好辖区内煤矿及洗煤厂的日常巡查和问题线索上报,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会同属地镇街推动村企矛盾化解和群众诉求回应,努力实现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落地。

二是注重部门联动,凝聚监管合力。积极构建“能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属地镇街”协同监管格局。推动监管力量融合。将生态环境分局的执法力量、属地镇街的网格化管理力量与能源部门的行业监管力量有机结合,逐步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检查、问题共治。促进网格无缝衔接。以属地镇街网格为基础,嵌入能源部门和生态环境分局的专业监管职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有效填补监管盲区。健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双重监管模式,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实行“排查—交办—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力求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三是建立综合评价机制,探索动态分级管理。 对辖区内洗煤厂实行综合评价、分类定级,推动精准监管。科学设定评价指标。统筹安全环保管理、村企关系协调、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建立洗煤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定企业表现。实行ABCD四级分类。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将洗煤厂由高到低划分为A(优良)、B(一般)、C(较低)、D(差)四个等级,并据此差异化确定监管频次和检查重点。推动信息共享与动态调整。及时将洗煤厂评定名单向煤矿企业推送,为煤矿选择合作洗选加工企业提供参考依据。评定结果原则上每两个月动态调整一次,对整改提升的企业及时升级,对问题反弹的企业及时降级,努力形成“有进有出、能升能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通过以上举措,逐步构建起“责任明确、协同联动、分级管控”的煤矿及洗煤厂环保工作格局,推动环境保护由“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延伸,为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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