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公开下列项目信息: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榆林市米脂县、绥德县、佳县、子洲县、神木市、榆阳区和横山区
建设内容:第二采气厂2026年目标总产能103×108m3/a,本次规划部署总产能21×108m3/a(其中弥补自然消减产能14.4×108m3/a,新增产能6.6×108m3/a),属于滚动开发;根据备案及设计文件,本次评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站场10座;部署井场211座(新建井场154座、扩建井场43座、探转采井场14座),开发井总数620口,其中拟新钻采气井605口;此外,有15口探井转为生产井;新建采气管线714.37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北侧
邮编:719054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9-8658300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438号
邮编:710054
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029-87821767
E-mail:xazdhjkj@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格式以及填写要求以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为准,可通过以下链接自行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也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欢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以及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非环保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上通讯地址邮寄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