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起,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公开征集食用植物油违法线索,严查无证生产、掺杂掺假、虚假标注、非法添加、违规运输等行为,截止10月15日。举报可拨12315或寄信至市监局727室,部门将严格保密。
为持续深化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用植物油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用植物油违法违规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登记(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食用植物油的行为。
(二)以浸出油冒充压榨油、普通油冒充高端品牌油、将低价食用植物油掺入高价食用植物油冒充高价值食用植物油销售的违法行为。
(三)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规非法添加香精、香料、人工色素等非食用物质。
(四)食用植物调和油未标注或虚假标注成分比例,转基因食用植物油未依照规定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将实际采用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虚假标注为压榨工艺的行为。
(五)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在交付、装卸、运输过程中,未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义务,未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清洁与消毒;未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证和容器证明的承运方违法运输食用植物油、散装食用植物油交付、运输、装卸过程未落实三联单管理制度等违法行为。
(六)伪造、冒用他人食用油品牌、生产厂址、产品批号、检验报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植物油;其他各类破坏食用油市场经营秩序、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10月15日。
三、线索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市场监管举报热线 12315。
2.信件举报:榆林市文化南路七中对面南侧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27室(注明“食用植物油违法线索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线索,为确保反映的问题线索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违法线索的具体地址、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为便于线索查证,请举报人如实提供个人联系方式,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