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市场监管局民生领域违法经营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布

2022.10.26 21:52 在榆林网

二、榆林市某天然气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CNG)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案(榆林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查处)

案情摘要:2022年9月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压缩天然气(CNG)的销售充装活动,该公司现场未能提供压缩天然气(CNG)充装许可证。我局安全监察人员立即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榆市监特令〔2022〕第10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充装活动,取得充装许可方可投入使用。

调查结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28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51511.54元,罚没款合计331511.54元;

3.予以取缔。

典型意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介质大都易燃易爆,危险性极高,且需要专业从业人员进行操作,因此没有有效的压缩天然气(CNG)充装许可证,不符合法律规定,且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本案中当事人未能提供压缩天然气(CNG)充装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严重影响周边人民群众和压缩天然气用户生命安全,对此案的查处,有效督促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从业者遵守法律,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