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市场监管局民生领域违法经营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布

2022.10.26 21:52 在榆林网

四、靖边县某汽车配件供应站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一案(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案情摘要:2022年3月29日,接到举报称靖边县某汽车配件供应站销售侵犯“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对该汽车配件供应站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所销售的部分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调查结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37500元。

2.没收侵权商品:(1)“潍柴气缸盖垫片(612600040355)”共48张;(2)“潍柴低压滤清器滤芯(612600190646)”共9个;(3)“潍柴燃油精滤芯(1000442956)”共30个(4)“潍柴机油滤清器(1000424655)”共50个;(5)“重汽气缸盖垫片(VG1540040015)”共72个;(6)“重汽橡胶活动轴(AZ9725529272)”共18个;(7)“玉柴低压滤芯组件(MY100-1107240-614)”共5个;(8)“玉柴滤芯组件(MY200-1107240)”共6个;(9)“玉柴柴油预滤器(G5800-1105240C*-937)”共1个;(10)“福田戴姆勒(18LC1-4PLVS10W-30)”共50桶;(11)“重汽传动轴总成(AZ9114310126)”共3台。

典型意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此类产品在安全程度方面无任何保障,销售此类产品会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的危险隐患。此案的查处,切实维护了商标所有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整治了汽配行业中的侵权违法行为。